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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不定期進行所轄各級學校登革熱校園環境巡檢,請大家加強防治

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將於寒假開學後,不定期進行所轄各級學校登革熱校園環境巡檢,112年4月1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第70條規定,處罰鍰3,000元至15,000元,亦無限期改善(發現陽性孳生源即開罰,沒辦法限期改善)。

登革熱相關防治宣導如下:
(1)請留意周遭環境,發現積水點或積水容器應立即清除,尤其雨後更要加強環境維護。
(2)若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生病期間應儘量避免外出,穿著淺色長袖衣褲、外出時使用政府主管機關核可之防蚊藥劑、就寢時加掛蚊帳等防蚊措施,落實自主健康管理,發病5日內避免被蚊子叮咬而將病毒傳播出去。
(3)若自高風險地區來(返)臺(如:東南亞地區),請自我健康監測14天,倘有前開症狀,請立即就醫並告知旅遊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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